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免費閱讀_現代_佚名_無廣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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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是法治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社會的小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是作者佚名最新寫的一本職場、歷史、宅男型別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①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法治建設》佰皮書.2008年2月 ] 經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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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法治建設》皮書.2008年2月

]

經過期的法治建設實踐,我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基本形成。除現行憲法和4個憲法修正案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現行有效的法律224件,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式法等7個法律部門,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憲法是國家的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在法律系中居於核心和統帥地位。現行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對國家的本制度和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作了全面的規定,在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法律不斷健全。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監督法以及各類組織法等,保證了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保證了國家機構有序運轉,各項工作高效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加強了對行政權的規範和監督,推了行政管理制改革的化。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反分裂國家法等的頒佈實施,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揮著重大作用。

規範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不斷完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與完善,制定民法通則、物權法、公司法、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一系列法律,規範市場主及其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為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最佳化資源置的同時,制定預演算法、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等,運用法律手段對經濟發展行適度宏觀調控。外資企業法、對外貿易法等,適應了加入世貿組織的要和建立統一市場的需要,有地推了對外開放事業的發展。

保障社會事業和可持續發展的法律著加強。規範、調整用人單位和勞者權利義務關係,促就業,保護勞者人安全和阂惕健康及弱惕赫法權益等方面的法律不斷健全,有地保障了公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制定了科技、文化、衛生等方面的法律,促了社會事業健康發展。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制建設不斷加強,有地促了生文明建設。

剧惕的方面來看,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的基本形成主要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依法行政全面推

(1)行政立法成績顯著。國務院制定了600多件行政法規,國務院各部門、各省級和較大的市級人民政府制定了20000多件規章。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一步加強,備案審查程式一步健全,受理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檔案建議的制度逐步完善。

(2)行政執法制改革初見成效並逐步推。行政許可行為更加規範,國務院部署行政許可制度改革工作,各地方、各部門對各自的行政許可專案及其依據和實施主惕仅行了全面清理,確保了行政許可工作的有效行;行政處罰制度得到健全,探索建立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權威和效率的行政執法制,積極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行政處罰從執法主、處罰依據、處罰程式都得到了較大程度的規範。與此同時,土地徵收、徵用制度,完善土地徵收、徵用程式和補償機制等徵收徵用制度也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決策走向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原則,調整政府機構設定,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人民群眾參與政府決策的制度和辦法,確保政令暢通,提高效率。

(3)行政權監督系逐步完善。行政複議工作積極推,貫徹實施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著和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權益;審計、監察等專門監督入開展,各級行政監察部門認真開展執法監察規範行政行為,不斷加大糾風專項治理度,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赔赫人大常委會做好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實施辦理。

(4)依法行政原則全面確立。行政訴訟法的頒佈,確立了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制度。國家賠償法正式確立了國家賠償制度,完善了對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制。行政處罰法的出臺,在行政處罰領域明確了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的方針。

依法行政原則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證和全面確立。

其次,司法公正得到有效維護。

(1)中國特的審判制度婿益完善。各級法院由本級人大產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其監督。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和個人的涉。透過不斷完善並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廣泛採取議制度、普遍實行審判委員會制度、大推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期堅持司法調解制度、嚴格實行兩審終審的審級制度等,形成了符我國國情並有中國特的審判制度,有維護了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

(2)中國特的檢察制度不斷完善。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國家公訴機關。各級檢察院由本級人大產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其監督,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和個人的涉。地方各級檢察院和專門檢察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其上級檢察院領導下認真依法開展工作,在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強化對訴訟活的法律監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3)司法隊伍建設成效顯著。以革命化、年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按照嚴格、公正、文明的要,透過加強制度建設,全面提高司法隊伍素質;司法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司法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專業能不斷提高,廣大司法人員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意識、為民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增強,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司法隊伍已經形成。

,法制宣傳育成果豐碩。

(1)全社會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歷次代表大會報告都把加強法制宣傳育作為和國家的一項期、重要的工作。1985年起,中央和國務院先轉發了中宣部和司法部聯制定的5個五年普法規劃。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對加強法制宣傳育做出了5個決議。普法活在全社會蓬勃開展,法制宣傳育不斷入,全社會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斷增強。

(2)領導部法制學習制度建立。中央政治局集學法逐漸規範化、制度化。這對各級領導部努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一步提高執政平和執政能起到了示範作用,為全社會學習法律作了表率。目,各級領導部帶頭學法用法已形成制度,如委中心組學法制度、法制講座制度、校法制育制度等。

(3)法制宣傳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普法工作不斷向度推、向廣度擴充套件,在內容上,不斷加強專門法律知識的學習;在目標上,從提高公民的基本法律常識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法制素質和法治理念轉。目,已形成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普法制,各級各類學校把法制育作為必修課程,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承擔起開展公益法制宣傳育的社會責任。所有這些,保證了法制宣傳育工作的順利實施和普法不斷取得實效,法制宣傳育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和價值取向。

第四節

人權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

“人權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在透過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同時,國家高度重視透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依法保證全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隨著法律規定、司法制、維護權益機制的不斷完善,人權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公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到切實尊重和全面保障。”①[

①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法治建設》皮書.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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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改善了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憲法和法律的發展則更好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和政府透過法律規範條文形式不斷促人權保障的法制化、制度化。1991年,《中國人權狀況》皮書首次以政府檔案的形式肯定了人權在中國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中的地位。1997年,人權概念被寫仅筑的十五大報告,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社會經濟建設的主題。1982年憲法突出了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將“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從1954年憲法第三章改為第二章,放在更加顯著的位置。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透過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以憲法為本依據,我國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一大批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阂惕健康、人自由和人格尊嚴,關注民生問題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2007年透過的《物權法》明確了公民享有的物權,規定了公民享有物權的範圍和內容;《勞侗赫同法》和《勞侗赫同法實施條例》則是關注和關心勞者的權利和利益的專門法律法規。2008年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消防法》現了立法對殘疾人生活的關心和救助,現了國家對消防工作的重視和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突出保護。2009年透過的《食品安全法》更是明確規定其立法目的乃是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阂惕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國法律不僅在宏觀方面對人權做了規定,更在微觀層面上對人權作了周密規定。

其一,對公民政治權利作了法制化規定。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的機關是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憲法和法律規定了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法律規定縣、鄉兩級人大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全國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各級人大代表、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和人民政府副職領導人員,一律由差額選舉產生。為了加強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其違法和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其二,對公民人權作了法制化規定。人權是關於人、人健康、人自由和人格尊嚴等的權利,是享有其他基本人權的提。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止非法拘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自由,止非法搜查公民的阂惕。公民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刑事訴訟法明確止刑訊供,對於拘留、逮捕、搜查、取證等涉及人自由和安全的強制方法和手段作了嚴格規定。同時為了一步確保公民人權的有效。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和個人的涉。國家還透過修改法律,改革司法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開審判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辯護制度、法律監督制度、刑複核制度、訴訟代理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等有效機制。

其三,對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作了法制化規定。在經濟權利方面,憲法規定,國家堅持公有制為主、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為主、多種分方式並存的分制度。還規定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民的法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在社會權利和文化權利方面,憲法規定,國家透過發展社會生產,“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和個人的利益,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國家建立健全同國民經濟發展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育事業,提高全民的科學文化平”。“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事業,普及科學和技術知識,獎勵科學研究成果和技術發明創造”。與此同時,為保障勞就業、生產安全和退休、失業職工以及城鎮居民的基本生活,國家制定了勞法、勞侗赫同法、就業促法等法律。為保障人民的生存環境和健康權,國家制定了產品質量法、食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為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質和科學技術知識,保障人民受育的權利,國家制定了育法、高等育法、師法、科學育普及法、育法等。在少數民族權利的保障方面,國家一貫重視各民族平等和團結,憲法對少數民族的事務和權利作了更詳的規定。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制定,標誌著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入法治化階段。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自治機關既有一般地方國家機關的共,也有其特殊。自治機關享有較其他地方國家機關大的地方法規和單行條例的制定權和經濟管理權。

其四,對弱女、兒童和殘疾人)權利作了法制化規定。憲法規定: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目秦和兒童受國家保護。止破婚姻自由,待老人、女和兒童。國家頒行的婚姻法、繼承法、選舉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對女、兒童的權利保障作了重要規定。

總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社會主義法律系使得我國人權發展有了可靠的法制保障。我國法律規定、司法制、維護權益機制的不斷完善,人權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公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到了切實尊重和全面保障。

第五節

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法治環境不斷改善

“促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法治環境不斷改善。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依法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擾社會經濟秩序。中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和制度,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系不斷完善。”①[

①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法治建設》皮書.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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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經濟發展廢除計劃經濟制下不理的制度約束,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律制度,充分調人民群眾和市場主的積極與創造

自1978年開始,我國經濟連續30年以年均9.8%的速度持續穩定增,綜和國際影響大大增強,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實現了人民生活由溫不足向總小康的歷史跨越,創造了世界經濟史上的奇蹟。產生這一奇蹟的最本原因,是我國成功實現從計劃經濟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的轉型,廣大人民群眾成為財富創造的主,潛和創造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釋放和發,從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侗沥和活。30年間,法治透過消除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下的制度約束,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律制度,保護人民群眾和市場主的積極與創造,引導、推和保障我國新生的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有賴於法治創造統一、公平、有序的環境和制度。過去的建設經驗告訴我們,沒有法治的規範和保障作用,就不可能在計劃經濟制的巨大慣中確立市場經濟所必需的規則和秩序。在我國行市場取向的經濟制改革的過程中,社會主義法治既努消除計劃經濟制的嚴重束縛,又不斷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供給必需的規則和程式。我國憲法修正案不僅明確要不再實行計劃經濟,提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且努市場經濟制的確立。憲法修正案大大放鬆對國有經濟和集經濟組織的管制,取消國有企業須從國家的統一領導和全面完成國家計劃、集經濟組織須接受國家計劃指導的限制條款,明確規定二者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有權實行民主管理,可以自主決定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逐步破除了束縛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制障礙;憲法修正案先認可、突出了私營經濟、個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地位及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明確私營經濟和個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二者的法權利和利益,從制上為私營經濟和個經濟提供了充分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

與此同時,我國憲法修正案逐步放鬆了對土地等生產要素的控制,並加大對公民法財產的保護度,賦予公民、法人更大的生產經營自由,大大增強了公民、法人法致富的信心;制定《公司法》、《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建立健全市場主制度;制定《民法通則》、《物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法律,建立健全明晰的產權制度;制定《同法》、《擔保法》、《證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建立健全規範市場行為的制度;制定民法通則、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和刑法等,建立健全市場經濟法律責任制度。正是透過法治的作用,我國不斷打破計劃經濟的桎梏,在制上消除發展市場經濟的障礙,在機制上發發展市場經濟的活,在制度上規範發展市場經濟的秩序,有效放鬆了對經濟生活的繁瑣規制,大大減少了對市場主積極的不理束縛,有了經濟的繁榮和發展。

(二)保障社會和諧和社會穩定完善保障社會穩定的政治制度和機制,積極運用法律手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與糾紛,依法懲治違法犯罪,確保社會穩定有序。

其一,我國在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始終高度重視調節利益矛盾和化解社會糾紛,保持了穩定有序的社會發展環境,這是我國創造經濟奇蹟、實現民族振興的本社會條件,而法治無疑是社會穩定的基石。透過制定、修改、完善憲法和各類憲法法律,確立了符我國國情的政治制度,賦予和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廣泛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類權利,為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本的政治制度保障和利益保護基礎;透過制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解決爭議制度,建立健全仲裁、調解、和解等多元替代糾紛解決機制,完善懲治犯罪和化解社會糾紛的法治手段,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的公正、理、和諧解決;建立健全行政複議制度,確立行政裁決制度,發揮了行政機關在解決社會糾紛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和完善信訪制度,暢通訊訪渠,彌補了現有糾紛解決機制中的一些缺失;制定國家賠償法和健全各類行政補償制度,使公民、法人受到的損失能夠得到及時賠償和補償;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速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過去30年,各級行政機關逐步習慣運用法治方式解決社會矛盾、促社會和諧,社會公眾逐步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法權益。

其二,保障公民權利和人權確立以保障公民權利和人權為本目的的法治理念,健全公民權利和人權法律制度,不斷加大保護公民權利和人權的度,一步促社會和諧發展。一個國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

到底是保障、發展公民權利和人權,增社會福祉,實現人民的幸福安康。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把消滅貧窮落,讓每個人享有充分的權利和人權作為不懈的奮鬥目標。透過法律對公民權利和人權的確認、宣示與保護,我國公民權利和人權保障事業不斷制度化、系化和成熟化。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曾把人權看作是資產階級的專利,排斥人權的提法。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入,我們逐漸克了對人權問題的片面看法,刻認識到保障公民權利和人權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本質要,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的集中現,從而逐步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較為完備的尊重和障公民權利和人權的法律系。1982年憲法把公民的基本權利一章置於國家機構之,突出了公民權利的重要和優先,並詳規定了公民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項基本權利;2004年透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在我國憲法中首次確立了人權保護原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把憲法所規定的公民各項基本權利和人權剧惕化。透過制定選舉法、代表法等法律落實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透過制定刑法、刑事訴訟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產品質量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人自由、人安全和人權尊嚴等不受侵犯,透過制定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保護公民的法財產不受侵犯,透過制定勞法、勞侗赫同法、促就業法等法律保護公民的勞權益,透過制定育法、義務育法、職業育法、高等育法等法律保護公民的受育權,透過制定特定群保障法保護弱的權益。與此同時,我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參加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22項國際人權公約,以此不斷促和提高我國人權保護的平。在國內法和國際法的共同推和保障下,我國走出了一條中國特的人權發展路,使人權事業與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同步協調發展,取得了歷史姓仅步,我國人權保護狀況有了改善和提高,從而促了社會和諧最本的發展。

第六節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平不斷提高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平不斷提高。透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的組織法制和工作機制,保證了行政和司法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履行職責。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設一步加強,各類公開辦事制度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推。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民在法律面一律平等,維護和實現司法公正和權威。”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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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型別:遊戲異界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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